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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发布日期:2020-12-22    作者:张颖律师

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若能举证说明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很多情况下,另一方对信用卡的存在不知情。信用卡消费清单是可以查得到的,如果离婚的时候有未偿还的信用卡,查出来以后信用卡上面的债务都是用于当事人个人挥霍,这些消费都很难被认定成为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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