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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被公司骗?公司给出了一大堆诱人优厚的条件但是兑现不了?

发布日期:2021-08-30    作者:德来颂律所律师

加盟案件,一般在签订合同时,不会在合同上写明是《加盟合同》或《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公司会规避这两个名称,大多数会写《服务合同》、《合作协议》、《项目标识使用协议》、《品牌授权使用合同》、《技术许可使用协议》等等,甚至要加盟商签署几个合同。


因此,法院在立案时,不会直接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由立案,而是要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法律特征的,则立“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由,并由专门的知识产权庭审理。如果不符合符合“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法律特征的,则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由普通的民商事法庭审理。

【以下案例来源于网络】(自述)

我现年38岁,是山西阳泉人,一直想自己创业。2019年11月我在网上看见明星代言的某香炸猪排,就在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官网上留下了电话。之后该公司负责招商的徐经理打来电话,在互加了微信后,徐经理说加盟该香炸猪排名额有限,机会难得,做不做可以先来公司看看,无论是否达成协议都报销来回路费。


11月29日我就去到秦皇岛,11月30日上午有接待人员带领我去公司考察,市场部经理王伟带我参观公司,品尝了该香炸猪排食品,然后我被带到接待室。11月30日我们正式签订该香炸猪排定金合同,合作区域为山西省阳泉市城区,然后我在海港区刘超小吃店的POS机上刷卡交了20000元加盟订金。


回到家里我仔细一看与公司签订的该香炸猪排合同,发现合同上存在很多问题;后来家中有事也没有精力做这个项目,就跟公司人员商量能否退出加盟。过了一个星期也没有人答复,我只好找到市场部经理王伟,他说他做不了主。我与公司签订的是特色餐饮服务合同,只签了一年,根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这显然是不允许的。该香炸猪排加盟者在选址以及装修就要花费很多时间,一年期服务合同显然是不合理的。况且公司一直没有给我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承诺的报销路费住宿费也没有兑现。


此类加盟案例中此类的情况较多,很多创业者在还没想好是否决定的情况下去考察加盟公司,加盟公司在拉你去考察之后,就要求你签订合同,很多人都是稀里糊涂的签了合同,签了之后加盟商就让回家等,可是就迟迟没有消息,最后询问对方也不给具体的处理,加完费之后却不给服务,要回加盟费,就拿那对加盟者不利的合同说事情,最后不了了之。

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

加盟项目确实是创业比较好的选择,但也不是所有的加盟项目都是能赚钱的,所以,创业者们在加盟项目之前,一定要通过多方面分析一下项目,深入了解项目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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