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李某组织卖淫案

发布日期:2021-09-24    作者:李双双刑辩律师

李某因与他人合伙开足浴店并提供性服务,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组织卖淫罪,建议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次开庭时,适用简易程序,另三个同案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李某对事实表示异议,法院宣布休庭。休庭后,李某家属找到我作其辩护人。我阅卷后认为该足浴店确实存在提供性服务的犯罪行为,但足浴店没有对卖淫女进行管理、控制,不属于组织卖淫,而属于为卖淫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的容留卖淫。第二次开庭后,法院采信了我的辩护意见,对李某以容留卖淫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郭永康律师
河南郑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微网测试号律师
北京朝阳区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