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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引起的失火,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就可以认定失火罪

发布日期:2021-11-03    作者:崔新江律师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CCCC安全意识淡薄,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在出租自建房过程中疏于监督,发生火灾造成多人死伤的后果,被告人徐CCCC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CCCC犯失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CCCC在使用氧气焊机切割废旧设备过程中,未尽到防护义务,引起重大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40.599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CCCC、张CCCC在防水作业中使用明火时,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引发火灾,造成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失火罪。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吴CCCC、张CCCC犯失火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条款正确,所控罪名成立。
本院认为,被告人安CCCC因过失导致发生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达1946020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证明卢CCCC未按规定,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楼道口。
关于本案起火产生的损失后果是否达到失火罪的犯罪标准。
经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过失引起火灾,具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案中,1、公安机关委托沁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彩钢屋面损失为567000元,即造成的最低损失后果已超过50万元,尚不包括15家受损商户因证据不足未予作价的损失;2、鉴于失火时的实际情况(如火势大、与加油站相距近等),为免除损失扩大而实施正当行为所产生的损失,均应视为直接经济损失。故根据在案证据,本案损失后果至少为567000元,已达到失火罪标准。
本院认为,被告人师CCCC作为建材城内的经营商户,应当明知在此放炮可能引发火灾,但其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而仍燃放炮竹,其主观上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上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情节较轻,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内量刑。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师CCCC犯失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师CCCC被电话通知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放炮的主要事实经过,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七)失火案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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