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其它民商案例 >> 查看资料

王某贪污案——医疗保险局工作人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套现国家医保资金

发布日期:2022-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原系鄂州市医疗保险局聘用制员工。

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被告人某某在鄂州市医疗保险局窗口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医保基金报销复核、付款确认等职务便利,先后在市医保局医保系统查询到患者42人(次)之前报销的住院医疗费信息后,擅自使用同事的网银U盾和密码进入医保局内网系统,将上述患者住院医疗信息重新录入,再利用复核报销数据等权限对重复录入的报销信息进行审批复核和付款确认,套取医保基金132.1万余元。

2018年9月至10月,被告人某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在市医保局医保系统查询到有慢性病门诊特殊药费报销资格的患者6人(次)相关信息,后虚构该6人(次)报销重症慢性病门诊特殊药品费用的信息,擅自使用同事的网银U盾和密码进入医保局内网系统,将上述信息录入,再利用复核报销数据等权限对上述虚假录入的报销信息进行审批复核和付款确认,套取医保基金38万余元。

被告人某某将上述套取的医保基金用于网上赌博、偿还因网上赌博透支的信用卡等。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二)裁判结果

本案由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某法院审理。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套现国家医保基金用于非法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王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认罪认罚,可减轻处罚。据此,依法以贪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某币五十万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医保局工作人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医疗保障基金的典型案例。本案被告人某某身为鄂州市医疗保险局工作人某,在医保局窗口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医保基金复核报销、付款确认等职务便利,将他人某经报销的住院医疗费重新报销或虚构他人某疗费用予以报销,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并将赃款用于非法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本案的判处,警示从事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工作的国家工作人某依法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力,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