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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和遗产继承能不能在一起诉讼

发布日期:2023-09-01    作者:陈亮律师

人去世以后,如果遗产涉及到与他人共有,就会涉及到分家析产与遗产继承诉讼,那么,这两者能不能放在一起一并诉讼呢?
一、一个根本问题是要确定遗产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的前提要确定遗产的范围,在财产共有关系中,把遗产的份额分割出来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二、《人民司法》观点
《继承法》第26条第2款(现1153条)规定的本意在于,继承案件应先确定继承财产的范围,进而确定如何继承,即对可继承财产有争议的,通过析产确定继承财产的范围是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的前提。所以,对于来信提到的继承纠纷案件中原告提出对讼争房屋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情况,没有必要要求其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审判实践中,对于此类情况,为了减少当事人讼累,一般作为析产继承案件予以直接审理,不再要求原告另行提起析产之诉。观点似乎非常明确,减少诉累一起审理。

三、法院的观点
暂时缺乏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规定,地方法院观点截然不同:第一种是人民司法一样的观点;第二种是先进行分家析产诉讼,确定继承的份额以后再进行继承的诉讼,这是两个法律关系,这样处理要更加清晰一点,从当事人角度,我们比较赞同人民司法观点,一揽子解决纠纷要更加便捷一点。

四、生前如果处理好共有物的分割要好一点
事情搞得越来越复杂、涉及人员越来越多,一味把纠纷留给后人,会带来很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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