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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时候的财产分配顺序

发布日期:2024-05-11    作者:陈亮律师

在公司资不抵债破产的时候,这个问题非常关键,优先分配的可能还能分得一杯羹,后面的可能啥都分不到了。
一、 法律的规定
一般是如下顺序:破产费用中介费用、社保费用(个人部分) 补偿金 工伤费用 工资、社保费用(除去个人账户部分) 税款、普通债权。

二、 普通债权按比例偿还
大部分情况下,公司都是资不抵债才破产,资不抵债的时候,普通债权按比例偿还,这也是平等受偿理念的提现,所谓“不普通的债权”主要是指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下面一条详细叙述)。

三、 有担保物权的债权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主要是抵押、质押、留置等)。可以依法实施担保权利,并且该部分财产不视为破产财产。


四、 高管工资问题
实践中高管工资一般比较高,但是破产的时候,一视同仁,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高管工资除了受到顺序的限制,还要受到数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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