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online0430 2013-12-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相关问题推荐: 关于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
一下,用人单位中有一向对内部的招聘人员考核制度,即,第一次末位淘汰就停止上班进行学习并换个岗位,若连续三次考核末位淘汰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一条合法吗?
合同期限是11月1日止的话 ,用人单位有一个政策规定,满3年就可以加工资,请问是从三年后第二个月算起还是从三年后的 11月2日算起?
合同法中有一条规定连续签订2次合同后,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签的话 是否合法?
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法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劳动合同法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一个月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赔偿金,二者在同一案中,能否并用。
发布者:88露露 2013-02-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本人在单位劳动合同期间得了癌症 合同到期 单位不与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是三方 我与劳动
本人在单位劳动合同期间得了癌症 合同到期 单位不与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是三方 我与劳动派遣签的 单位与劳动派遣签)
发布者:www_6370 2013-04-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关于劳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我是2011年3月20日和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三天前老板一我工资太高为由 ,口头通知我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像这种情况 ,我该怎么要求公司赔偿呢。
发布者:1509491556 2013-04-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劳动合同只有劳动方签字,没有单位的签字和盖章,并且合同没有交给劳动方,怎么赔偿?
我2012年10月份入职一家单位,一个月后人事给了我两份劳动合同让我签字,等我签字同意后将劳动合同交给了人事部门,但是直到现在2013年6月份,人事部门也没有将我的那份劳动合同给我,我问了人事部,人事部说还没有签字盖章,让我再等等,我要怎么办,需要什么证据!
发布者:留住冬天 2013-06-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1)
关于试用期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之后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我在合肥高新区一家小企业上班,入职的时候签订了一个试用期合同,试用期限是1-3个月,如今马上满4个月了,依旧没有办理转正,也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怎么办?
发布者:诺言23 2013-07-0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0)
劳动半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公司也批准辞职,但是不发工资,而且在辞职前两天我已签合同,但是公司没
劳动半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公司也批准辞职,但是不发工资,而且在辞职前两天我已签合同,但是公司没批下来,打电话问经理,经理称合同公司没盖章不成立,没签合同之前不给予工资,请问该怎么办?
发布者:TANGS 2013-07-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我在绍兴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事,我在理发店工作跟现在的店签了合同
我在绍兴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事,我在理发店工作跟现在的店签了合同,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乙方离开甲方店以后在一年之内不得在方圆两公里范围之内从事同等性质的工作,如有违约乙方愿赔偿五千元。(我为乙方店为甲方)我想问一下这个条款有效吗?我现在想在离店一公里的地方开家自己的店,如果他去告我我要赔五千块钱吗?
我在签合同时压了押金在他那里,合同上说辞工要提前三十天 我是今天辞的工的,想现在就走,我只想拿回我的押金,一号到十号的工资我不要了。...
发布者:微信用户 2013-08-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时限?
《劳动法》第十四条第三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签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第三次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第二次开始就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发布者:德信行 2013-08-10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出具《劳动终止合同》也不赔偿。
私立学校因地被收回,不能办学校了,正好我们定的合同也到期了。他把老师打发回家,没有任何补偿。当时只签一份合同,(在老板处一直推脱不补给我们)平时上班都是签到,也不给工资单。我们只有交社保的凭证,后来在我们强烈要求下办了本《失业证》。老板说你们劳动合同到期了,不能给《终止劳动合同》,更不会有赔偿金。你们要告去告,你没有证据,劳动法我都研究过了。不知道我该去哪维权?
发布者:cy666 2013-08-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关于劳动合同和劳动时间
我在广州宜高高尔夫球场工作,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工作时间是一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可实际为差不多50小时,还没算加班费。然后每个月都没按合同里的规定拖工资。因为最近跟公司的领导有了一点矛盾,本来我是已经递交辞职信,按照他和我的约定是要干到下个月10号,如今他想让我走人,以我已递交辞职信为由说可以让我什么时候走人都可以。我还差了25天才走人,他现在让我走是不是合理,然后每个月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时间,是不是要算加班费,每个月拖我们工资是不是合理。明天...
发布者:1009275034 2013-09-15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