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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纳三金。。。

陕西-西安 06-08 17:56  悬赏 10  发布者:sunboy……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于2010年11月份开始上班,开始20多个人一起来的,现在只剩下几个人了,我上到2012年5月15号【离职】,原因有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纳三险,将我凋往别的地方上班,我本人并不同意,可以说单位逼我离职的,我想知道用人单位这样做有没有触犯劳动法,如果打官司胜算的把握有多大,结果是什么。能得到什么样赔偿。另外我想问下我自己申请离职劳动仲裁可以成功吗?可以获得赔偿吗?我是小白希望可以解释仔细点。。。。。。。
问题补充:
我本人有一些东西可以证明我在单位上班,同事证词,工服,可以调11个月工资,饭票,工作日记,还有加盖公章的证明,【【一些办公资料,上面有我签名加盖了公章的照片】】
 
另外补充下,单位要求每个星期晚上值班一次,没发放加班费。
            过年值班同样未有3倍工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8 22:5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2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6,如果要说违法,单位早就违法了,而且不止一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我的意思,我的情况如何处理,从我实际出发

回答:

建议拿上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时间: 2012-06-09 14:33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6-09 17:55
自己可以提出仲裁,最好与律师详细咨询为宜。
回复时间: 2012-06-10 11:3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回答过去简单

回复时间: 2012-06-12 21: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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