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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病假被单位算作事假并扣发工资,是否合法?

新疆-昌吉 06-14 18:19  悬赏 0  发布者:carol4……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技校在编教师,于今年2月寒假期间在老家河南省发生车祸,于是请假3个月,5月底返校上班。请假时我提供了我所就医的医院医务处出具的正规住院证明及肇事者单位保卫科出具的情况说明(因私了没有交警大队出具的证明材料),但校长将我3个月假期视为事假,并且以肇事者已赔偿“误工费”为由扣发我3个月工资,请问是否合法?我是否有权利向学校讨回我病假期间的工资?谢谢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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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6-29 08:59
既然肇事者已经赔偿了你的误工费,单位是可以不发给你工资的。但是既然是有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还有肇事者单位提供的证据,单位是不能按照事假处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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