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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金社保补贴低于个人产假前一年月平均收入的差额由公司补发,这是补贴还是工资,要不要交税?

上海 03-03 14:51  悬赏 0  发布者:jaysun……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公司职员,正常交纳五险一金6年多,于2016年9生了孩子,当时国家社保中心补贴的钱是按单位平均工资给的,产假期间公司未给我其它工资,单位平均工资低于我生孩子之前的月平均工资很大,但有最新国家规定 本市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 这“补差”的部分是属于津贴性质还是属于工资性质? 需要交税吗?打了上海财税部12366,他们说国家规定只要是生育补贴是免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税2008年8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面说或其它形式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税, 但公司却说这是工资,生育津贴国家社保已经发了,如果不交税除非让差额部分的钱让社保中心开证明、但12333说,交税问财税,证明不一定能开,我想问下,这补的差额部分、根据规定到底要不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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