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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聘任考核合理吗?

安徽-黄山 03-08 19:22  悬赏 0  发布者:hsqwsh…… 给我留言  回答:(0)
尊敬的律师:
我是一名初中教师,2004年-2016年8月在A校工作,2010年12月,本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但一直未聘待岗。2016年9月,我被安排到B校工作。本人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仍在A校。 
2017年3月A校核编后增加两个中高职称岗位,按照2016年8月8日《××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第一条第二款“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律由岗位设置所在学校负责管理,不得以是否在本校任教予以区别对待”的规定,我参加了校A职称竞聘。
2017年3月1日下午,A校按照《A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本人成绩排名第二。按照学校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规定,我本应入选,但A校不执行《考核办法》,于当晚召开临时教代会,将第二名(本人)与第三名进行票投,本人因此而落选。
本人编制和岗位还在A校,前三年的考核成绩也都在A校,考核成绩名列第二,A校临时教代会的票投合理吗?
恳请答复,谢谢!。
此致
敬礼!
                                                        一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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