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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三期女职工权益能受到保护吗?

四川-成都 04-07 15:39  悬赏 0  发布者:云想衣 给我留言  回答:(1)
都江堰好又多员工,孕晚期,5。12上班那天地震了,单位停业,要求选择临时成都去上班,否则解除合同,因为孕晚期,孩子会增加费用,而且房子也垮了,不能失业不得已签字意向书选成都上班十五天后请产假,产假后单位长时间不恢复营业,因不能再承担异地上班的负担,因此被单位解除合同,并在上班期间的公积金也被单位销户后不知去向,签意向书时因为相信对方说是临时,而且也只是选了愿意在哪个店临时上班签字,并没书面规定具体时间,本人以为产假后原单位会遵守临时异地上班承诺,产假那么长时间后应恢复营业,并没有意向产后也长期成都上班,产假后也多次告之单位不能胜任长期外地上班原因,双方并没就产后要求异地上班意见达成一致,单位可以这样解除合同吗?可以把公积金销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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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4-08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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