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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在孕妇产假期间不给生活费合法吗?

广东-深圳 07-06 23:08  悬赏 0  发布者:Bobyliu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外企工作,上班已一年多。之前的工资总额是分成工资和生活费两部分发的,所占比例分别为73%和27%,现在即将休产假,单位却说产假期间只发工资那部分,生活费不给了,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若其不合法我当如何维权?谢谢!
问题补充:
谢谢凌奕云和邵志芳两位律师的回答(单位不合法,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我想补充提问的是,我目前暂还没有换工作的打算,我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将和单位闹僵,若单位报复,请问是否有哪些法律条款对我持续保护?我该如何权衡维权的得失与利弊?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维权的实例?最后当事人的得失如何?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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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07 07:47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7-06 23:12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你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7-06 23:14
生活费既然是工资的一部分,不给不合法。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我的补充: 2012-07-07 08:03
如果没有换工作的打算,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先休假,待离职后及时主张权利。如果单位书面通知只发工资那部分,且你也签收了该通知,就需要另行考虑主张权利的时间。
回复时间: 2012-07-07 00:01
你好,建议你跟公司友好协商,至于得失你自己要作权衡,如果公司据此辞退你,你可以得到双倍经济补偿金。但就没有假休了,建议你先休假,到时如果不想工作了再追溯。
回复时间: 2012-07-07 14:37
可以在适当时候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7-07 15:21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你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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