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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间,跟加班费不挂钩,请问是否合法

上海 07-08 14:41  悬赏 0  发布者:QQ1314……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们公司每个月工作224小时,如8小时以后,或双休日请假,如未批准,公司按旷工处理,请问是否合法。而且加班没有加班费,我们的加班费是由计件工资所产生的,就是说,只有超出公司规定的额定工时,才支付超出部分的工时的加班费,。每个月加班时间或者双休加班,都无加班费,就是说我们的加班费,跟加班时间没有关系,请问这是否合法,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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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08 21:07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7-08 21:19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7-08 14:51
你说的情况不太明确,但是无论哪一种工时制下,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
一、计件工作制又称计件工时制,是指以完成一定数量的合格产品或一定的作业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计件工作制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不定时工时制。一般情况下不定时工时制不存在加班加点问题。
二、实行计件工作制的单位,若因生产需要要求职工在完成标准定额的前提下继续工作,应按计件报酬150%的标准支付额外计件报酬。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用人单位应按计件报酬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追问:

因为我们不是全计件工作制度,百分60计件,百分40绩效考核,不知道这种制度(计件工作制)是否成立

回答:

符合计件工作制的要素呀,计件工作制的考核要求是在满足数量的要求下,还要考核合格率的。
我前面说了,只要你有在“完成标准定额的前提下继续工作”和“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都须按加班工资计算的。

回复时间: 2012-07-08 15:22
可以仲裁维权;
追问:

因为我们不是全计件工作制度,百分60计件,百分40绩效考核,不知道这种制度(计件工作制)是否成立,

1.计件工时制是不是不存在加班加点问题。
2.8小时外是否属于加班,
3.8小时外加班费,应该按照计件工时计算,还是按照国家标准工作加班时间支付加班费,
4.计件工时制下,拒绝加班,公司以旷工处理,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7-08 16:31
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因为我们不是全计件工作制度,百分60计件,百分40绩效考核,不知道这种制度(计件工作制)是否成立,

1.计件工时制是不是不存在加班加点问题。
2.8小时外是否属于加班,
3.8小时外加班费,应该按照计件工时计算,还是按照国家标准工作加班时间支付加班费,
4.计件工时制下,拒绝加班,公司以旷工处理,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12-07-08 23:18
可以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7-08 23:28
可以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7-11 17:25
不合法;
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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