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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江苏-南京 07-17 11:57  悬赏 0  发布者:dai620……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我在2012.3.29入职南京一家民营企业,从事行政工作,其中涉及到档案管理,到2012.6.5,因家庭原因离职,当初面试时,人事主管答应我签合同,交五险,可是直到我离开公司,合同也没签,保险也没交。况且还无理由扣发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承诺此部分工资,待离职后的工资发放日再发放),我们明知道他们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但为了相安无事,也就没实施维权!
可是等我一切交接手续办完,正常离职后的第二天,公司人事主管说我之前保管的档案资料里,一个同事的辞职信找不到啦!当时就说让我有时间过去找找,其他的也没说什么,后来出于道德考虑,我也去帮忙找了,没找到!
到了发工资时间(每月7月5号)我要工资的时候,声称丢失的辞职信事关重大(此同事也在因为离职后,拿不到工资,在起诉该公司)现在却以此为由,拒发我工资,现在我想劳动仲裁,可手上唯一的证据就是和人事主管的QQ聊天记录,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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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7 12:38
1、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效力及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则要具体分析,涉及很多问题。 

2、要考虑如何证明对方的真实身份,注册资料是否真实,能否调查IP地址(该地址是否固定且对方是否在同一地址登陆),如何保证聊天对方是否其本人。 

一定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一般建议不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可以作为间接证据,辅佐直接证据使用。
追问:

非常谢谢 王律师的回答!
另:如果我现在与人事主管打电话,把电话内容录音下来,可否作为直接证据使用!谢谢

回答:

可以的,证明力不是很强。在进行电话录音的时候,要注意录音质量和提问方式,尽量让对方自己承认事实,不要做引导性的提问。还有,就是音像证据要求完整性。

追问:

如果我找(已辞职且因拿不到工资原因正在起诉该公司的)同事作证明,我与此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能否作为直接证据使用?谢谢

回答:

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与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非常详细,谢谢!

  • [江苏-南京]
  • 1律师
  • 14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17 23:59
本案中的一个问题是你的工作已经交接完成。
关于仲裁,因你刚辞职不久,其他可以用于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不难寻找。证据不用担心。
通过劳动仲裁,可以提出四五月两个月的双倍工资要求(不存在试用期的前提下),并要求如数发放工资。
具体情况可以来电或是邮件咨询。(仅限南京及周边地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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