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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离职纠纷咨询

湖北-武汉 07-18 15:42  悬赏 30  发布者:leonle…… 给我留言  回答:(7)
情况是这样的:两个月前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准备开分公司,找到我叫我负责这个分公司的全部运营,由于入职后发现实际工作与最初的方案计划不符,包括后期工作上的配合都不顺利,因此本人决定离职。

我跟总公司签了一个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前四个月为试用期,所以我目前的合同属于是我跟总公司签的,还处于试用期阶段,合同职位就是总公司的一个部门总监,分公司营业执照他们都没办,这样也无法给公司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我上周已经口头提出离职,我昨天又依法以邮件提交离职报告,总公司不批,之前说是等他们派人过来交接,后来又说一时半会没人过来,主要就是交接一些固定资产,分公司的业务还没有开展,还叫我把武汉这边所有的固定资产(桌椅电脑等)都按原价买下来,就可以走,否则就威胁我说要找我麻烦,看这架势肯定是不会顺利同意我离职了。

请问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我一定要等他们过来交接吗?何时能算已离职?合同有说乙方离职需提前一个月交离职报告,我已经交了,而且目前是属于试用期,能否按劳动法提到的提前三天就能自动离职?如果总公司故意不派人来交接我需要一直等下去吗?希望能得到详细回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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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1 15:02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7-18 16:03
等待交接之后可以辞职 如果强行走人的话给单位带来损失 你可能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7-18 16:05
可以委托律师发函解除合同
追问:

谢谢,请问有时间期限吗?比如最短要等多久以后,总公司未做出任何回应也不安排人员交接,我可以找你们发函呢?

回复时间: 2012-07-18 16:25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7-19 10:18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7-19 10:46
你好,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你已经提前通知了总公司,总公司不安排交接与你无关,你无需等候办理移交。但你需保留向总公司提出辞职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7-19 11:03
等待交接之后可以辞职 如果强行走人的话给单位带来损失 你可能需要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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