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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问题。

天津 05-28 10:30  悬赏 0  发布者:安凯臣749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是XX市X大学的劳务派遣员工,在X大学中担任实验老师,和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两年(是否最少应该三年)一签。我的情况如下: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并具有工程师中级职称和其他高级工证书。有些问题想要搞清楚,问题一:我所在的X大学不承认我的职称,并且不许将原工程系列职称(工程师)平级转成实验系列职称(实验师),更不给我定岗定级,也就意味着没有岗位工资,只按学历给工资的这样做法合法吗?有没有相关法律文件可以提供指导?问题二:事业单位(我所在的X大学)的劳务派遣员工应不应该享受和事业编制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例如一些比较常见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节日补助、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独生子女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等。我现在只有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午餐补贴以后也要算在工资里合并扣税了,原来直接发到饭卡里),其他的都没有(独生子女费因本人未婚),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有没有相关法律文件可以提供指导?问题三:用工单位(我所在的某大学)上调工资,却不给劳务派遣员工上调,几年甚至几十年都是一样的工资,这种做法合法吗?有没有相关法律文件可以提供指导?问题四:本人所在的X大学不提供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这项培训,具有编制的人员才提供这项培训,这样做是否合法?有没有相关法律文件可以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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