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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医疗期满,公司却想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07-14 18:17  悬赏 0  发布者:nikan1……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病假在家三个月,医疗期也满了,公司想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比如说该岗位撤销了。我看过上海的劳动合同条例,对于医疗期满解除的情况可以主张医疗补助费,公司想借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来规避这笔费用?我该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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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年07月14日 23时07分
你应该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补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14 18:58
岗位撤销 如果直接解除你  那你完全可以仲裁恢复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7-07-14 20:32
医疗期满,仍需要治疗的,才存在。
追问:

我医疗期满但还没有康复,依旧请了病假。(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里面好像没有写这一条

回答:

医疗期满,仍需要继续治疗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金。

追问:

我得的是慢性病,还反复发作,病假单也是医院医生开的。只不过医疗期已经满,但我还没康复。符合你说的条件吗?

回答:

有病假单就行,用人单位不认可的,双方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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