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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装修公司工作,每个月15号发工资,20号发提成,5.2我办理了停薪留职,5

山西-太原 07-20 07: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在一家装修公司工作,每个月15号发工资,20号发提成,5.2我办理了停薪留职,5.15我没拿到4月分工资,20号也没发提成(公司规定工地开工就可以拿提成)。停薪留职期间我有两个工地开工,7.2我回到公司,发现在7.1公司发布了停薪留职新增条例:停薪留职员工之前的工资及提成需在回来后签够20万的单才可补发。据同事诉说以及我回来后亲身经历,公司从六月份开始就经常体罚员工,罚钱,每天加班,休息天加班……我想到了离职,可是领导说,若办理离职的话,之前被扣的钱一分也拿不到。请问:在我停薪留职期间发布的新增条例对我有约束吗?即使文件有法律效力,那他扣着我四月份的工资合法吗?那么,我该如何维权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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