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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人员兼职问题

江苏-南京 08-14 13:43  悬赏 25  发布者:njnjnj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为政府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办会计,兼政府工会会计及政府开办的另一企业会计,除了在企业管理办拿一份工资外,另外的两个兼职工作无报酬。另本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兼职于几家私企会计,私企也支付报酬给我,政府领导也知道我兼职一事(默许),请问我兼职私企一事合法吗?能取得报酬吗?
问题补充:
注:本人非公务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费来源是定额拨款,业务范围全是服务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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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4 13:46
你说的合法。我理解为是否违反为刑法。这个可以肯定不违反刑法。关于你们公务员管理办法规定,你是不可以的!根据规定你应该是可以免费兼职。
追问:

本人不是公务员,应该不适用《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关于事业人员的兼职问题好像法没明确禁止,各省也相继出台了鼓励、规范性指导意见。

回答:

你说的公务员管理条例中约定的是公务员,你说你是事业编,我的意见是根据立法原则给你解释的,因为约定公务员禁止兼职目的是利用职务之便,变相收取贿赂。作为事业编工作人员,也是有一定的职权。可以使用的。这是我个人观点!

回复时间: 2012-08-14 13:51
免费兼职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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