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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公司提前一个通知不续约等赔偿问题

江苏-无锡 08-17 10:27  悬赏 0  发布者:tonire……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0年进的公司,2012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由于成本问题提出跟我不再续约,并提出给我2个月的补偿。公司给员工缴的社保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的,我是否可以要求补缴。并且由于跟公司商讨期间公司以我工作态度为由威胁我提前辞退我,是否违法。如果辞退,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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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7 10:41
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你若能证明实际收入情况,公司应当根据你的实际收入缴纳社保,补足部分应当补缴。详情可致电咨询。
追问:

提出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但是公司不同意,这种情况怎么办。在与公司协商期间难免争论,他以我工作态度为由威胁我要提前辞退我,是否违法,如果辞退我,如何赔偿。

回答:

公司单方面以工作态度为由辞退你,公司违法,须支付你经济赔偿金以及社保差额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8-17 12:48
不续约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在合同期内辞退你的话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社保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可以要求补缴。
回复时间: 2012-08-17 23:09
不续约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在合同期内辞退你的话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社保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可以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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