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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通联纪录的法律效应

 08-17 14:59  悬赏 5  发布者:suzhou……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4)
我司有一员工口头提出离职,也透过skype通联提出离职,只是没有提及离职时间,请问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离职申请,离职时间是否可以从skype记录的日期开始计算一个月? 

备注:skype是我司规定作为工作上互动联系的渠道,所以跟QQ聊天性质不一样!每个行政人员都被要求开通skype帐号,并加入相关职工的帐号,内容几乎都是工作联系的记录。该职工用skype与人事及其主管提出离职,三个人的skype帐号都有通联记录可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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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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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7日 18时41分
可以从那天开始算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7 15:17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8-18 10:24
可以作为依据。
回复时间: 2012-08-19 12:26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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