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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工作的问题

河南-驻马店 08-28 01:34  悬赏 0  发布者:张秋云?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事业单位的职工,我因符合申报二胎的条件,于2010年11月申领到了农村二胎准生证,后在2011年7月27日生育二胎。但是,单位以不正当理由和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在2011年5月,就是我怀孕7个多月的时候,没有通知我就停发了我的工资和一系列的相关待遇。在我与2011年10月至今给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我想咨询一下,我要求回单位上班,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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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8 11:03
你可以向主管单位反映一下!
回复时间: 2012-08-28 11:42
事业单位的职工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生育二胎,否则将会受到严格的处罚。

对照一下看自已有没有违反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计划生育政策各省略有不同,你可以对照自己所在省份,网上搜索一下你所在省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里面有生育调节一章,逐一对照自己的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一项的就可以生二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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