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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无固定合同+同时变更用人单位的问题

广东-广州 09-05 13:30  悬赏 0  发布者:likeme…… 给我留言  回答:(2)
1、我在公司今年9月30日满7年工龄,按照新劳动法,08年9月,10年9月,分别签了2次劳动合同。本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但公司只愿意签订2年,并且认为我再等2年即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公司内部有9年工龄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
2、但是接下来公司要我补签订一份主体变更,把我从甲公司转到乙公司,乙也是集团公司下面的子公司,变更协议落款7月1日。同时早已在七月份已经单方面为我变更了发放工资与缴纳社保的单位即乙 。
3、是否我同意签订2年固定合同,等到2年后,也无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被公司忽悠),因我的主体已经变更,本次续签的劳动合同将会是乙公司。2年后公司是否可以以乙公司只签订了一次为由,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还是按公司内部规定9年工龄即可签订无固定?还是公司会以“还是按劳动法10年才无固定”再拖我一年?甚至9年期满后再跟我签定一份3年的合同,这样就规避了法律上的10年,变为12年甚至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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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5 17:53
变更主体应该给补偿.
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广州杨律师 13719040564  QQ:532187968
回复时间: 2012-09-05 19:05
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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