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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合同

广东-深圳 12-03 21:47  悬赏 10  发布者:anita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99年进入单位的,04年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07年续签了08年1月-12月31日的合同。现在公司提出续签合同期是09年1月-13年12月。请问:2010年10月时,我在该公司工作10年了,到底我的合同期是按2013年12月算还是按无固定期算?请问公司这样签合同是否想回避劳动法?
问题补充:
请问各位大状,我是现在提出还是等到明年10月才提出?若在固定期提出,就算变更合同?赔偿是按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1k/月,还是按照实际的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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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12-03 22:03
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08-12-03 23:31
2010年10月,工作年限满10年时,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公司必须和你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签订,要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08-12-04 09:21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08-12-05 23:48
1、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能自动签署,你必须向单位提出,才能签订。2、如果你同意合同签订到2013年,那么合同期限就到2013年,但是到期后,你仍然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你现在就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4、你可以在08年12月31日期满前提出。5、经济赔偿金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实际发放工资的平均数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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