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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邮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辽宁-沈阳 11-04 11:13  悬赏 20  发布者:liudal…… 给我留言  回答:(2)
根据本公司销售岗的销售制度,严禁任何人做虚假日报,经公司查实,您在2012年10月份的工作期间,存在日报信息弄虚作假情况,此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
  依据《劳动合同法》、《拉卡拉销售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决定,从发函之日起,公司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停发您十月份的所有工资,绩效和补助。同时,本公司将保留对您的一切法律追索的权利,您将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这种东西有法律效力吗??我是否可以劳动仲裁,我会不会赢???希望等到详细的帮助谢谢!!
问题补充:
公司做过更名,更名前的营业执照还有,现在新名称的营业执照注销了 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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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4 11:17
有公司加盖的公章就是可以的,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看公司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事由是否确实存在,如果不存在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追问:

公司的日报信息都是有问题的不是我一个人的有问题,而且劳动合同是跟北京签的 我们工作在沈阳,沈阳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

回答:

但不是公司总部邮来的解除合同通知吗?只要有有效公章就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11-04 13:41
问题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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