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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工资及生育津贴事宜?

北京-朝阳区 11-10 19:21  悬赏 0  发布者:咳嗽的老虎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2012年8月才上的社保,工资4000元,没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之分,但是社保上的基数是按照北京最低基数上的,有上生育险,我现在怀孕一个月,有先兆性流产,医生开证明需要休息,我想问休息期间我的工资是按多少发放?  还有我生孩子要是不在北京生的话有生育津贴吗?报销怎么报? 那我的生育津贴应该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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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0 19:23
建议跟单位协商解决。
追问:

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 是怎么规定的呢?我是晚婚晚育的,产后那四个月的产假工资是要按多少发放呢?

回复时间: 2012-11-10 19:27
可以要求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回复时间: 2012-11-10 21:18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1-10 21:53
可以要求生育津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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