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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11-14 09:15  悬赏 10  发布者:忽忽妹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赣州 回答:(3)
合同未到期,公司以上班偷懒不积极要解雇我,并未提前三十天通知。我包括试用期上班上了2年以上,不包括试用期上班上了一年半以上不到两年,我能问他索要几个月的工资赔偿?公司说只能赔偿一个半月的工资,因为要从签订合同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对吗?合同是通过试用期之后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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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1月14日 15时46分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结合第87条及4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4 10:58
索赔的时间计算从上班的第一天算起。
回复时间: 2012-11-14 15:29
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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