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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强制执行

 11-14 10:52  悬赏 10  发布者:yjrjcj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3)
我与前单位仲裁关于加班费和交金的事情,我工作地在上海分公司,公司总部也在上海,但是注册地在宁波,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的,我于8月在浦东新区仲裁委员会以劳动合同中的总公司为主体提起仲裁,9月20号仲裁结果已经出来,我的问题是:我是否可以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以实际履行义务方上海分公司人为被申请人提 起强制执行?因为分公司在工商处登记信息隶属于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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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14日 11时03分
应当以劳动仲裁所在地的初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哦,明白了,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4 11:05
这个可以,分公司的财产隶属于总公司。
回复时间: 2012-11-14 11:28
可以在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用考虑注册地的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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