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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财务部不发工资

 12-01 22:53  悬赏 0  发布者:shilei……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7)
我现在的公司管财务的是老板娘,他认为是我的到来,他弟弟辞职时,老板没有挽留。所以现在百般刁难我,工资也不给我发,语气极其恶劣,让我去找老板拿,已经三个月了。请问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违反哪一条?我要辞职的话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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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2日 10时36分
工资应当发放,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2 06:24
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2-02 08:28
申请仲裁即可。
回复时间: 2012-12-02 12:29
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2-02 15:53
随时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还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2-02 18:08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2-03 13:34
无需提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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