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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中途毁约离职,毁坏厂方名誉,多次来厂滋事,我该怎样维权?

山东-淄博 12-06 11:54  悬赏 0  发布者:不锈钢厨房设…… 给我留言  回答:(4)
该工人经口头约定来本厂工作,双方协议期限一年,期间日工资100元每天。在半年时间内该工人出勤率只有40%,工作消极怠慢,在12年8月份工作期间由于该职工工作疏忽,造成本厂直接经济损失达8000多元,在本厂还没做出处理决定以前,连续旷工,直至离职。其后本厂给其发放工资,因该工人未履行约定中途离职并且造成损失,厂方扣发其1500元,此后该工人及家属数次来厂索要,出言不逊,谩骂滋事,11月份该工人家属又来厂滋事,无奈本厂拨打110,该家属才畏惧溜走。在其离厂后的日子里,该人不但上劳动部门举报还在厂区所在地大肆诽谤污蔑,歪曲事实,严重毁坏本厂声誉,给本人及本厂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样做,该怎样维护我个人及厂方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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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6 11:57
起诉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06 14:54
诽谤污蔑破坏声誉是非法行为,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2-06 23:13
诽谤污蔑破坏声誉是非法行为,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可以与律师面谈,获得更多的帮助。
回复时间: 2012-12-10 16:33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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