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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迟迟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12-18 09:39  悬赏 0  发布者:rteam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5)
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10月底到期,这次是第三次续签,应与我签订不固定期合同,但每次我问合同的事就说等等,我有如下几个问题想咨询:

1.请问如何督促公司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有无续签最终期限,也就是必须在过期后多长时间内续签。
2.如因公司不愿意与我签订不固定期合同,导致最终无法续约,公司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
3.我合同10月底到期,到期时以工作三年,到现在12月中旬又工作了一个月,如支付补偿金是支付3个月还是3个半月?
4.补偿金计算是按税前工资计算还是税后工资计算?我是否需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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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8日 09时40分
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签订,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12-18 09:42
1,直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续签,那么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签但继续和你保持劳动关系的,那么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1年后视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要求签订这个没有期限限制。
我的补充: 2012-12-18 09:43
2,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2-12-18 09:43
3,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根据你的情况,经济补偿金应该是3个半月工资。
我的补充: 2012-12-18 09:44
4,补偿金是否要纳税需要看具体数额,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就不需要纳税,超过三倍的部分是要纳税的。。
具体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详细,感谢您的热心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42
公司应当及时续签的,若无法续签,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3个半月*2)。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44
您好!首先您是有权利要求单位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愿意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帮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3个半月的工资,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您实际取得的工资收入的平均值来计算。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9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45
1、到期未续的,你有权要求双倍工资。
2、公司提出解除,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3、补偿金的工资按税前含社保在税的工资,未超过北京上年度平均工资3倍的不要交税。
回复时间: 2012-12-18 09:47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支付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的工资,直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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