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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民营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

湖南-湘潭 01-01 22:30  悬赏 0  发布者:zheshe……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0年10月至2010年6月,共拖欠工资2万多,请问我该怎么使用法律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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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1 22:31
拖欠工资纠纷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的规定。用人单位长达六个月拖欠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及时足额支付所拖欠你的工资。你也可以直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给付所拖欠你的工资。如未果,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1-04 20:01
找律师帮你提出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01 22:31
请尽快申请劳动仲裁,不要超过仲裁时效。
回复时间: 2013-01-01 22:42
你好,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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