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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地点与劳动合同约点地点不同

湖北-武汉 11-09 16:37  悬赏 0  发布者:leonha……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公司在湖南株洲,实际工作地在武汉办事处,已经有3年了,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是株洲,现在武汉办事处要撤销,公司要求我回株洲上班,但本人结婚生子等社会生活关系都在武汉,请问能否得到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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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40
你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40
您好,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建议您与公司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40
您好,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42
当时您是什么原因没有追究,劳动合同可否发我看一下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42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地点履行,公司私自变更可起诉违约,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43
请问当初选择到武汉工作有相关约定吗?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进一步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43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46
您好,可以以不能保障工作条件为理由要求赔偿。需要的话,直接联系我帮您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50
您好,请问您想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解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8-11-09 16:51
您好,您与公司合同是如何签订的?您这种因公司的原因是可能得到补偿金的,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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