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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黑龙江-鸡西 08-29 16:13  悬赏 20  发布者:bingla…… 给我留言  回答:(5)
当20多年教学工作,因家庭原因三家(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联合的检查的时候没在岗,因此财政取消了工资卡。本人认为已经教育局除名了。今年老了什么保障也没有想办养老保险,到社保局才知道我的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我的档案里头解除劳动合同的什么文件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单、还有回兹单、批件。还有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30天之前通知本人的。我也没收到通知单。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劳动合同纠纷?有人说应该去人事局。现在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那我是不是应该找人事局了?应该怎么做?能详细给我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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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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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8-08-29 16:17
属于人事纠纷,可以申请人事仲裁。
回复时间: 2008-08-29 17:04
申请人事仲裁维权吧!
回复时间: 2008-08-29 19:26
事业单位职工应当申请人事仲裁。
回复时间: 2008-08-29 21:15
您现在的问题属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您可以要求对方对此行为做出赔偿
建议委托律师来处理会比较稳妥
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打我电话15804608812哈尔滨何律师
回复时间: 2008-09-05 16:57
你只下上访一条路了。这样的案件我亲自处理过,非常难办,最后也不能恢复你的工作和养老问题,你可以写上访信告他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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