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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否有效

云南-昆明 01-09 22:28  悬赏 20  发布者:froget……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我原来是邮政储蓄银行的一名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制。我于2012年12月向邮储银行提出辞职,但他们要求我必须支付3000元的赔偿金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我在合同存续期间曾在2012年7月与单位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大致是邮储银行出钱让我和其他200多名员工一起到陆军学院参加军训,军训完毕后必须在邮储银行服务满一年,如果不满一年就要交赔偿金。需要说明的是这份协议大家都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因为不签的话就要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在这里相向律师咨询一下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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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09 22:29
该服务期限条款的约定有效,应当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追问:

上述的协议并非是劳动合同,而是再劳动合同签订之前先行签订的一份协议

回答:

这如果不是劳动合同,那又是什么协议?劳动合同当中有无服务期限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1-10 22:27
你好,不需要赔付那么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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