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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曹国友是在67年从乌尔其汉林业局以五级锻工工资为61

内蒙古-呼伦贝尔 11-29 15: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父曹国友是在67年从乌尔其汉林业局以五级锻工工资为61.38元调入毕拉河林业局,因文革打击报复80年下文件说我父营私舞弊多领国家工资,从71年3月份之前多领工资18.03元计49个月883.47元逐月扣回由9月份开始执行。强行扣掉两级工给开力工工资为43.80元并一直从事锻工工作。83年单位给鉴定符合五级锻工该局劳资科报复不给认定,86年在中学从事更夫退休后改编成事业单位现月工资4000多。
现该局要下文件:撤销毕林(80)第44号文件,恢复名誉并对名誉和精神两项损害给予赔偿;核销38年来的上访费;补发所扣两级工资及所扣款及利息。
请问:1.平反是否按国家赔偿法给予理赔,两项赔偿标准是多少?2.扣的工资、款及利息怎么算才合理?3.锻工属技术工种因报复不给认定就没有证现要给恢复五级锻工,这么多年没享有技工待遇怎么算才合理?
另外平反提出给子女按排正式工作是否合理?
以上给予免费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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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29 16:27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8-11-30 10:23
过错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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