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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病住院病假工资

福建-厦门 12-10 15:20  悬赏 0  发布者:雾~沉沉 给我留言  回答:(3)
员工工作期间生病住院,有向公司请假,这期间是否有工资?工资可否按当地工资的最低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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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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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12-10 15:29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09)》 
第二十三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回复时间: 2018-12-10 15:26
你好,请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
回复时间: 2018-12-10 15:49
病假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具体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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