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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官司,按照以下所说能赢吗?

福建-南平 01-18 01:34  悬赏 20  发布者:xicala 给我留言  回答:(1)
合伙型经营合同 大致合同如下
甲方:刘仁娟 乙方:赵畅
合伙型经营合同 大致合同如下
甲方:刘仁娟 乙方:赵畅
合作项目:舞蹈教学培训
经营方式:合作
投资:
1 甲方现有的经营场地
2 乙方策划教学内容,负责教学,双方共同招生
服务管理
1 收支平均分配(除去开支利润对半分成包括服装鞋类等),年终结算,甲方每月初预付乙方生活费2000元。(合同到期前暂扣乙方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2 合作期间乙方应课前到达教室,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合作期限 二年
违约责任: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退出经营,无故解除合同一方,违约金的支付按利润的双倍计算,如遇人力无法抗拒因素,协调解决不了的,请求劳动仲裁。
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乙方,现在甲方已我平时上课迟到5分钟或课间休息时间过长或上课不够认真为由。说要终止合同。她也没提前三个月通知我。并且说本来应该年终结算的钱(估计约2W+)因为上述问题不会给我。说只能改成按照我是她哪的老师的性质按照每节课80元(一年大致8640元)给我。我只是想知道如果要跟她打官司我的赢面有多大。还有重点是抓住那些事来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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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18 14:26
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合伙经营,所引发的纠纷为经济合同纠纷,因为你们之间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劳动纠纷,不是“劳动仲裁”所受理的范畴。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双方并没有对“2、合作期间乙方应课前到达教室,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如何处罚进行过明确约定,也没有事先知会你,所以可以认定是对方有单方面解约的嫌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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