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工作

云南-大理 05-14 17:32  悬赏 35  发布者:lzq353……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原来签了一个合同,上面写了必须上到学期末才能辞职,但是我因为一些家庭原因要提前走,老板也同意了,但是没给我签补充条款,我的辞职信是3月23号提交的,写的5月1号离职,因为新员工交接的问题干到了11号,老板原来说每个月10号发工资,到现在为止过去好几天了不给发四月份工资,也没有通知我为什么,我能直接离职吗?工资能要回来吗?我要不要承担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4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5-14 18:51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5-14 23:53
这个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广西来宾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13
山东 临沂
人气:24950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74
广东 广州
人气:1352
广东 深圳
人气:2089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