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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的日期规定

上海 07-02 11:01  悬赏 0  发布者:auxzy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单位签定了劳动终止协议书,协议书上的日期是5月5日,但我签字的日期是5月19日,请问应以哪个为准? 协议书上的最后上班日期是6/4日,我于6月11日发现怀孕32天,推算孕期是从5/9日开始的,请问我可以要求单位顺延合同到三期结束吗?
问题补充:
我5月19日签定终止协议后,由于身体不适,由医院开出病假单,一直休息到6月26日. 也就是说发现怀孕是在医疗期限内,这样可以主张顺延合同到三期结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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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2 11:34
从你的描述判断,你是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发现的怀孕,而且是双方协商解除,因此你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
为慎重起见,可以预约专业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7-02 12:38
比较麻烦的,想要推翻终止协议的话,建议和律师看证据当面咨询后决定
回复时间: 2010-07-02 18:01
以协议为准  这相当于你放弃了作为孕妇的特殊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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