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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原因告知员工停薪留职,如提出离职无任何赔偿

福建-厦门 07-13 10:50  悬赏 0  发布者:打工女汉子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任职于一家美妆上市公司,职位是资深店长服务年限4年。因公司战略合作原因目前福建省的门店在7月底撤场关店,公司领导告知8月开始没有门店岗位给我,让我停薪留职1-2个月,在此期间无工资,公司照常缴交公司部分的医社保,我个人缴交个人部分医社保。如我选择离职,公司则无给到任何赔偿。因我的编制在厦门,厦门门店10月初开店.因公司原因导致我没有门店上班,所有的决定对老员工毫无保障。公司的处理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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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7-13 11:20
这是不合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0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7-13 13:3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9-07-13 11:30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7-16 14:16
不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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