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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重庆-渝北 03-01 20:28  悬赏 0  发布者:玲玲W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5年6月进入公司,2008年7月购买保险,现辞职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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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1 20:32
自己主动辞职没有赔偿。
追问:

有没有明文规定或者条文

回答:

有,劳动合同法。

追问:

那我2008年之前未买的保险公司是否会补偿

回答:

可以要求补买。

追问:

那补买那部分钱是公司全给还是按照现在我们应缴的保险费用一个缴点呢

回答:

到社保局咨询。

追问:

星期六,星期日上班有没有另外的补偿

回答:

如果没有补假要支付加班费。

追问:

我们是计件工资也可以要求嘛

回答:

计件工资的就没有加班可言。

追问: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能否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3-01 21:39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保险费,但不能要求用人单位将这部分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
追问:

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

非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3-01 21:44
如果是个人辞职,基本没有什么赔偿
追问:

但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

那个经济补偿金有一定的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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