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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

江苏-盐城 03-05 10:19  悬赏 5  发布者:ycwowo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单位是市政府直属机构,1993年政府机关办实体时,成立一家中远公司,从外单位调入两名职工。到1997年下半年,政府对机关办企业进行清理,我单位根据政府要求,注销了该企业。但对该两名职工没有进行安置。

之后,该两名职工断断续续来我单位要求解决工作,因无法解决搁置。2012年,该两名职工向政府写信提出要求解决工作、缴纳1992年以来至今的社
会保险和生活费。经与劳动部门对接,答复是该两名职工自1992年至1997年的社会保险和每工作一年应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帮助解决工作的要求不予支持。关于1997年至今的社会保险和生活费,理由不充分,因为该两名同志在此期间未在我单位工作,也未形成劳动关系。因当时我单位在注销企业时,未对两人作出安置,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故建议我单位对1997年公司注销之后,给予适当补助,经双方确定,用货币方式一揽子解决遗留问题,并经劳动部门见证。

我们想咨询的是,对于1997年公司注销后采取这种解决方式,是否符合法律依据或有关政策?敬请答复。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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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5 10:41
最好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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