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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在东莞买,合同在东莞签,上班却在重庆,可以去告公司吗?

重庆-铜梁 03-06 15:01  悬赏 0  发布者:398602…… 给我留言  回答:(4)
1.至2011年进入东莞厂,签订3年劳动合同,约定地点是在东莞(本人手上没有拿到一份劳动合同),在东莞买5险;
2.2012年调到重庆厂(未签订书面协议,公司内部有一份调职单,员工未签字),未与重庆厂签劳动合同,保险继续在东莞买;
3.重庆厂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公司称是总公司与分公司;
4.调入重庆已经1年多了,没有享受到公司的出差或生活补助;
5.重庆厂可能开不起来,公司有发一封内部机密文件(有邮件为依据),想借把我调回东莞厂为由,让我自己离职或不服从管理的理由开除我;

问题:1.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告公司?以什么理由?可不可以以公司没有在重庆给我买社保为由(因在东莞买5险)去告公司?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2.胜算有多大?
3.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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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6 15:02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就是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3-06 15:03
可以的.带上材料去仲裁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3-06 15:19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以什么理由呢?

回复时间: 2013-03-06 17:13
把工资条什么的都留下,去劳动仲裁。如果对方不提供劳动合同,就要求双倍赔偿。如果其提供合同,那么找理由开除你,你可以要求补偿,并要求对方将保险什么的给你转回重庆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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