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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粮食系统人员干活不发工资,收储身份人员被拒于储备库门外。

山东-临沂 12-11 16:56  悬赏 20  发布者:常柏劳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于1987年7月从粮校计划统计专业毕业分配到郯城县粮食系统从事计划统计工作,1999年郯城县进行粮油体制改革,执行国家粮食系统人员分流政策,原工作人员中属于国家正式统一分配的学校毕业学生及按相关指标(工作年限、职称、奖励等)得分高的继续留在主营(国家粮油收储站)工作,其他人员分流到副营(粮油贸易公司)工作,收储站继续执行保障国家粮油安全的计划购销政策,承担粮油收购和储藏调拨工作,各收储站是从属于县粮食局粮油收储中心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收储运行费用属于财政拨款,工资应该有所保障,但是不知什么原因,从2000年起工资就未正常发放过,有时发点生活费(不正常间断式发放)。2004年我被粮食局调到局直企业粮食加工厂主管财务工作,2005年又被调到洪源粮油公司接管主管会计,一直未真正发过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每月只是发点生活费支付150元生活费,后来是每月200元,2014年后至现在,单位的工作还得干着(最后洪源粮油公司只剩业务办理留守人员二人了),生活费因单位无收入而无着落,劳无所得,个人经济生活受到极大的影响。为维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权利,请求能按国家有关保护劳动者或国营企业职工的法律法规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到自2000年到现在应得的劳动报酬等应该享受的待遇。并且全县粮食系统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收储人员只有两人,县粮食储备库安排的人员皆是非收储人员,对我们来说非常不公平,要求得到合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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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12-11 17:10
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9-12-11 17:16
可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9-12-11 17:15
比较复杂,必要时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9-12-11 22:59
你是可以直接起诉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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