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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核定

北京-西城区 03-19 14:47  悬赏 0  发布者:maggi2……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人部发〔2006〕60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国人部发〔2004〕63号规定,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假设我单位一女职工,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不满10年,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仍然适用工人50岁退休,那么退休待遇如何认定?是按照退休前的专业岗位工资核定,还是按照以前的工勤岗位核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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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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