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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纠纷

 04-01 11:24  悬赏 0  发布者:lisawx……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天门 回答:(5)
律师您好, 

希望能请教您关于劳动纠纷的法律责任。 

我父母被原湖北厂家安排在苏州家具城看理门面和销售。近期厂家突然派人过来接手,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安排他们回去。 

父母都过了50,其中父亲有因公受伤,但是过了鉴定实效,无法追究原厂方的责任。 

厂方声称会再安排工作,但是他们屡屡撒谎,父母担心又是安抚他们的手段,母亲手上有公司的几万块钱,由于不相信厂方,所以留在手上作为谈判的筹码。 

厂方说要告他们挪用公款,请问律师是否成立。 

还有父母也要反告他们,利用手段避免偿还解职的赔偿。请律师给我们一点建议,这样提出告诉是否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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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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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4月01日 12时46分
不符合挪用公款的条件,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另外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要搜集证据,否则维权很困难。
追问:

公司没有和他们签订任何雇佣合同,没有交任何保险,他们已在此公司工作6-7年。不知这样是否足够起诉。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1 11:31
建议当面约谈当地律师告知详情
回复时间: 2013-04-01 11:40
如果没有挪用的话当然那不成立.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即可.具体如何操作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

钱在手上,没有挪用,所以不算挪用,对吧

回复时间: 2013-04-01 12:57
工资与侵占公司财产为两码事
回复时间: 2013-04-01 16:10
你所说的劳动纠纷和挪用公款是两码事 不要混为一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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