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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妈妈3-4月份在我们当地的一家工厂工作,4月3日离职

山西-长治 06-21 21: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妈妈3-4月份在我们当地的一家工厂工作,4月3日离职,离职员工工资他们说两个月以后结算,5月15日领取了3月份的工资,4月15领取工资时,他们说延期两天,17日去领取工资时,财务说工资单上没有我妈妈的名字,20日去工厂,保安不让进去,打考勤人的电话,他说需要核实,他不在厂里。今天过去,给他打电话,他说也不在厂里,还说我们四月份没有工作,我们确实工作了,离职报告上写的是4月3日离职,他没有给我们统计考勤,没有报财务,请问我们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到我们的劳动工资呢?如果去劳动部门举报需要什么材料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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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21 21:31
你好,一、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6-21 23:22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0-06-22 13:19
可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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